一、服務對象:
一、服務對象:
實際居住本市且應為長照需要等級(CMS)第2級(含)以上者,並限定使用於照顧計畫中之往(返)居家至醫療院所之就醫或復健,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 (一) 65歲以上老人 (二) 55-64歲原住民 (三) 50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 (四) 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二、服務時間:
二、服務時間:
每日上午7:30發車(抵達乘客預定地點)至下午5:30(抵達乘客預定地點)。早上8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該縣市規定之轄區內。
三、服務範圍:
三、服務範圍:
桃園市 、宜蘭縣,起訖點其中一端需為使用者之居所,另一端需為醫院或診所。惟基於就醫、定期式復健或透析治療之目的,必要交通路程中之轉乘或接駁,經地方主管機關核認,起訖任一端不限於居家或醫療院所。
四、車資收費:
四、車資收費: